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如何组成?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8-03 15:17:07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