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广东省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牢牢把握深圳“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把优势转化为胜势,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立足职能定位,优化工作模式。特区建工集团注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断完善监督监管体制机制。在集团总部及直属企业成立联合监督机构,通过联合监督委员会会议平台,充分发挥集团纪检、监事会、审计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建立完善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共用、共处理机制,从而将纪检、监事会、审计等监督力量科学整合,形成合力。印发《关于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事会、审计、财务、内控、风控“六位一体”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集团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内控及风险管理职责,规范党委前置事项清单和研究程序,促进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健全基层监督机制,探索在直属企业成立由纪检委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小组;建立施工项目监督员制度,推动监督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将监督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
强化监督联动,狠抓问题整改。特区建工集团初步探索形成“纪委统筹、审计先行、巡察跟进”的贯通协同监督模式。由集团纪委统筹协调,从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抽选精干、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针对本业务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纪检部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同时,及时通过数据分析向直属企业发送异常数据预警报告,定期与相关部门及直属企业召开沟通会,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部门处置,对审核把关不严、管理监督松弛导致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集团党委搭建边巡边移边办的“快速通道”,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集团纪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做到纪巡互动、快查快办。
结合企业实际,防范廉政风险。特区建工集团结合建筑类企业业务特点,针对招标采购、成本管理、结算及收款等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业务领域和环节,将廉洁风险防控嵌入各个管理层级和业务流程,通过强化基层一线监督管理、深化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双向协同监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衔接的立体监督网络。制定《关于加强内控和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对项目投标、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和项目现场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实行项目奖惩机制,确保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管控到位;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集团总部及直属企业建立纪检监督和业务监督横向联动的监督防线,纪检部门协助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的严肃执纪问责;监事会、审计等部门负责制度制定、设定流程,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建立供应商廉洁防范机制,在招标前,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廉洁投标告知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等进行提醒;中标后,中标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作为必备组成文件与合同同时签署。同时,探索与市内外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信息共享联络机制,对供应商不良信息及时通报、互通有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涵养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有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形成廉洁从业氛围。(程晶 作者系广东省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