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12-10 15: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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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主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按照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安排,现就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唯地域引进人才

  1.实施顶尖人才汇聚项目(“顶才汇”)。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高端装备、海洋、低空经济、新材料等领域,“一事一议”引进全球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生活保障等一揽子“政策包”。 

  强化对重大载体平台的投入,实行“平台+团队”整建制引进首席科学家及团队成员,健全人才引进全周期服务机制,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闭环。 

  2.实施企业人才汇聚项目(“企才汇”)。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突出市场需求导向,分类分档确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对企业聘用清单内人才给予补贴。聚焦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关键领域,大力引进全球拔尖创新人才,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强化“双招双引”联动效应,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过程中同步匹配人才与产业政策,一体推进、一体落地。 

  3.实施创业人才汇聚项目(“创才汇”)。打造“热带雨林式”的创新创业生态,以项目为牵引,贯通人才和产业、科技、金融政策,助力人才创业提速增效。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领衔的重大项目,在项目落地、科技研发、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强化创新创业团队支持,对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领域人才团队给予资助。绘制全景式创客空间地图,让创业人才一图速览全市创业资源分布,及时获取共享办公、场租补贴等优惠政策信息。 

  4.实施青年人才汇聚项目(“青才汇”)。对新引进入户35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各区可结合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需要扩增补贴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外籍和港澳台青年可同等享受补贴。坚持不唯名、只唯实,在我市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评审中向青年科学家适当倾斜,引导支持其在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加强市区联动,着力解决青年人才子女入托入学、住房等实际困难,让其在深圳安身、安心、安业。 

  5.构建海外引才支持体系。每年分平台评选一批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相应奖励补贴。实施好有关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各区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给予高层次人才更大支持。 

  6.优化海外人才寻聘机制。优化引才伯乐奖,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加强“以赛引才”“以会引才”“以才引才”,不断扩展人才寻聘网络。 

  7.打造关键领域人才“蓄水池”。支持用人主体采取灵活方式引进青年科技人才,储备一批未来发展急需人才。 

  8.强化特聘岗位奖励支持。稳定支持非竞争性领域重点用人单位通过特聘岗位制度自主评聘引进优秀人才,按标准给予获聘人才奖励。优化特聘岗位评聘流程,强化政策预期。 

  二、不问出身培养人才

  9.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优化实施杰出人才培养专项,定期遴选若干名具有成长为大师和战略科学家潜力的培养对象。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对遴选和培养的国际一流领军人才及团队,给予充分科研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实施中长期考核。培养大批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动态调整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出站留深补助。实施优秀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按青年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分别给予资助。实施卓越工程师“协同培育”,构建校企深度合作、社会全面参与的深圳特色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在工程类院校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激励专项,支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载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给予相应资助或补贴。每年评选“鹏城卓越工程师”“鹏城工匠”“技能菁英”,给予相应奖励或资助,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0.加强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在深高校引进科创类高端前沿课程,同步联合培养或引进一批高端师资人才队伍。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统筹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基金会等力量,设立重点领域专项奖(助)学金。支持深圳零一学院、深圳科创学院等新型人才培养机构探索国际领先的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路径。 

  11.完善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努力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我市人才工作齐抓共管格局,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设立项目平台,聚焦产业科技创新、文化艺术创意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落实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要求,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因地制宜通过资格认定、自主评价、专家举荐、个人自荐、定向配额、竞赛选拔等多种方式,每年遴选一批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给予相应资助补贴。允许个人不依托单位自荐参评。 

  12.实施人才素质提升项目。鼓励各领域人才积极参加我市急需紧缺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有关证书的给予补贴支持。鼓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在职攻读重点院校相关专业学科博士学位,对取得学位的发放一次性补贴。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的互认互通机制,贯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和发展路径,特别优秀的可突破学历、年龄、经历、论文等限制评定职称。 

  三、不求所有开发人才

  13.打造开放共享的全球用才新模式。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等在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大力引进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等分支机构,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在开放合作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4.充分利用境内外智力资源。鼓励我市各类创新主体与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合作,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探索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支持境内外科技人才开展概念验证活动。 

  15.实施“圆梦鹏城”项目。围绕“打造让人圆梦的城市”目标,坚持“英雄不问出处”“人人皆可成才”理念,设立城市“梦想启动金”,成立圆梦导师委员会,通过公开招募每年遴选产生一批人才梦想项目,给予梦想启动金资助,助力人才事业起步、筑梦圆梦,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项目遴选不分行业领域、不论层次高低、不设门槛条件,将深圳打造为各领域人才的向往之地、汇聚之地、圆梦之地。 

  16.实施项目经理人制改革。创新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围绕未来前沿产业领域以及有关颠覆性技术领域,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力争产出一批国际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 

  17.创新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积极承接国家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与之相适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建立创新人才评价新机制,突出能力、实绩、贡献导向,主要以创新成果、发明创造、典型案例等作为评价标准。 

  18.设立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咨询委员会。委员由科学技术、哲学社科、文化艺术、教育卫生、金融法律、工程制造等各行业各领域顶尖人才代表组成,为我市开展高层次人才评价出具专业意见,提供指导咨询。 

  19.建立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度。向综合贡献突出的用人主体,以及成就突出的顶尖人才等,赋予高层次人才举荐权。被举荐人才经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咨询委员会评定后,获得相应层级的事业支持和服务保障。 

  20.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提高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扶持力度,对获得国家和广东省专利奖,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专利予以奖励。 

  21.加强国际组织人才支持。探索在深圳发起成立国际组织,鼓励全球性科技、人才、经济组织在深圳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加快引进、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发起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为人才团队和组织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便利。 

  四、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22.实施顶尖科学家全权负责制。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允许失败、宽容失败,对顶尖科学家赋予其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人才举荐权。 

  23.建立境内外高层次人才直认制。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深圳工作可直接认定为本市高层次人才,所属层级由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咨询委员会评估后确定。 

  24.强化柔性用才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全球引智,通过兼职、顾问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探索制定境外人才为我市工作认定办法,纳入人才政策服务保障范围。 

  25.支持保障人才潜心科研。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运用自筹经费建立科研人才年金制度。 

  五、不遗余力服务人才

  26.“事业无忧”拓展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举措。完善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体系,推动金融机构面向高层次人才及其任职企业打造“人才贷”“人才保”“人才债”相互融合的人才金融链条。打造全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为我市创新创业主体和人才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快速获权、确权、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组建覆盖范围广、专业能力优的人才服务队伍,为人才提供政策宣讲、资源对接、项目申报等服务。 

  27.“往来无忧”提升人才出入境便利化水平。按照规定优化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办理R字签证。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行“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以人才签证制度为基础,探索在特定区域内简化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申办流程。 

  28.“安居无忧”构建人才住房多元化保障体系。按规定为人才配租或配售保障性住房,扩大配租房源有效供给。对租住非保障性住房的人才,按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出台人才安家补贴政策。在人才、科技、产业集聚区域建设一批高品质国际化人才社区(小区),实现人才职住平衡。 

  29.“生活无忧”打造教育养老医疗配套宜居环境。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规定予以保障。为人才父母落户深圳提供便利。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提供医疗咨询意见和就医服务保障。鼓励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健康管理制度。 

  30.“申办无忧”完善人才政策福利兑现渠道。提高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可触达性,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定向宣传推送政策信息,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建设完善“鹏城优才”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政策申报流程,探索“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办法,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持续优化人才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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