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0-20 1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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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听众反映投诉问题和建议处理及反馈情况

(一)张先生提问:事业单位的幼儿园的教师工龄满20年,其中调入深圳工作9年,为什么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龄解释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陈先生提问:国有企业员工55岁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深国资委【2006】358号文件)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的员工,企业原则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下列情形除外: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反馈情况:陈先生的夫人接听电话,表示通过对政策的了解,打消了自己的忧虑,感谢市国资委的回电,她将及时转告陈先生本人。
 
(三)市民:深圳市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是国企吗?基层的工资全部下调,如果是效益不好,那么中层领导的工资就可以上调吗?
    答:一致医药的大股东为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直管企业,其薪酬管理规定参照央企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市民:事业单位整体改企后对原按事业单位交纳社保的员工有没有补偿?其退休工资是否分段计算?
    答:对于财政核拨经费、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单位,其在编人员的社会保险相关实施问题参照深办【2006】3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原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社保不予经济补偿。
    反馈情况:该市民表示将进一步查阅相关文件,认为文件内容不太合理,但对国资委的回电表示感谢。
 
(五)市民:国有企业正式工与劳务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如何解决?听说有的企业停车场看车的正式工月薪过万, 垄断企业的福利更是高的吓人。
    答:规范企业内部薪酬分配,解决同岗不同酬问题是本次三项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改革之后,要求各企业将以市场化为准绳,参照市场价位确定员工薪酬,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反馈情况:该市民对回复表示满意,并对国资委的回电表示感谢,同时还咨询了事实劳动关系等相关问题。
 
(六)市民:请问前段时间物价上涨,而我们基层员工的工资全部下调,请问这样改革合法吗?
    答: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是为了降薪,而是为了建立与市场化接轨的能高能低的薪酬分配制度。随着三项制度改革逐渐的深入,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企业还要建立合理的员工薪酬调节机制。
    反馈情况:该市民为一致医药公司员工,由于一致医药为央企下属企业,因此不纳入本次深圳市属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范畴,该市民对市国资委的回电表示感谢。
 
(七)市民:问题一:同单位工作时间是否包括原系统(原国有总公司)工作年限?问题二:国有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收入的增长有否具体规定?如何予以保障?
    答:根据《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国资委【2006】359号文件)规定,本次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企业应通过与目前在岗在册企业档案由企业管理的深圳户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明确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员工在同一企业集团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为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但已经计算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不能重复计算。
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水平原则上应该在遵照“两个低于”(即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的原则的基础上,参照企业自身经营效益、行业市场化薪酬水平及CPI增长幅度等方面进行合理调资。
    反馈情况:该市民是一致医药公司的员工,清楚一致医药为央企下属企业,不纳入本次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范畴。但表示对本次深圳市属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很感兴趣,因此提出了自己对相关政策的疑问,他同时表示没想到市国资委会进行回访,对此非常感谢。
 
(八)市民:高主任您好!据说国资委要收编保安服务公司,请问有这回事吗?如果收编了,目前的员工会怎么安置呢?谢谢!
    答: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反馈情况:本次深圳事业单位改企中没有涉及保安服务公司,该市民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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