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8-07 1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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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单位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国资监管全过程;组织开展本系统法治培训、考试考核、对外宣传等普法工作;指导市属企业深化合规管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履行普法社会责任,推动普法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深度融合。


       二、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承办处室

普法职责

重点宣传

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宣传

时间

工作方式

产权管理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协办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

2.统筹推进委机关及市属企业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报告制度;

3.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公司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国资监管法规政策宣贯培训,指导市属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5.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国资国企法治宣传,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

3.《民法典》

4.《公司法》

5.《企业国有资产法》

6.《反垄断法》

7.《反不正当竞争法》

8.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

市国资委全体干部;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职工;社会公众。

全年常态化开展;

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

结合国资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

1.组织专题讲座、法治培训、学法考试、专业能力测试;

2.依托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推送普法内容;

3.组织“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普法活动;

4. 指导市属企业建设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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