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特区建发集团监事会制度,不断强化对派出下属的全资或控股企业监事工作的管理,集团公司监事会制定了《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监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7章29条,主要包括:总则、派出监事的任职资格及原则、任免程序、派出监事的职权、工作制度、考核与奖惩以及附则。《办法》明确了特区建发集团派出监事的职责权限,规范了派出监事提出意见、工作报告和述职等履职工作流程,健全了派出监事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等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集团公司派出监事工作管理规范,运行有序,进一步提高了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管控力度和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