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股份合作公司是具有深圳特色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形式,也是深圳集体经济的典型代表和中坚力量,更是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坚实支撑。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立法和改革发展工作,2019年9月,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颁布实施。新《条例》以破解关键问题为导向、以战略引领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优化法人治理为核心,围绕做强做优集体经济这一主线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科学布局,为进一步指导打造全国领先的、具有深圳特色的集体经济和现代集体企业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使新《条例》的立法精神与战略意图无缝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切实保障各项规定零距离对接落地,本着“善监管、强服务、抓改革、促发展”思路,市国资委(市集体办)编制印发我市集体经济领域首个统一的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

二、主要目标

有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建设能力

通过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制定统一的《章程范本》,进一步提升《章程》对股份合作公司战略改革、创新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引领、指导、规范作用,充分挖掘、科学利用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土地、园区、厂房等稀缺优质资源,为我市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配套新《条例》强化依法治企,探索建设现代集体企业制度

通过严格规范公司章程,将新《条例》的立法精神、立法要求高质量融入公司内部治理,增强依法治企、运转高效、科学决策的能力,进而成为我市构建集体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探索新型现代集体企业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

加快产业制度改革,增强发展能力争创发展新优势

通过严格规范、全面落实公司章程,推动股份合作公司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发展优质高端产业,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强竞争能力,进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党建:

专辟“公司党组织”一章,详细规定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具体职责、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特别是明确了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内容,有效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关于股权改革:

一是动态调整集体股占比合理化。明确各公司可以在市、区政府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对集体股占比适时调增或降低,但必须始终确保集体股作为公司第一大股的地位,切实保障集体企业性质不动摇,以及集体股基本权利和集体股核心功能的发挥。 二是有力化解持股难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可以减持集体股、增设募集股,可配售给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未持股人员。 三是加快推动股权流转有序化。明确合作股(含股权权利)拥有继承、赠与、转让和被回购、回收权。回购、回收的合作股转化为公司集体股,由公司集资委行使其完全权能。 四是探索创新募集股市场化。明确规定公司均应设立一定比例的募集股,以有偿配售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高层次人才;也可作为激励举措,有偿配售或奖励给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已经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其他人员。 五是实行股权流转闭环管理。对于集体股、合作股、募集股的合法有序流转进行严格规范,明确了实施路径、操作办法、风险管控、权益保障等各个重点环节。

关于公司治理:

《章程范本》在严格规范股份合作公司“四会”职责及运作的同时,特别明确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集体股代表的法定地位,首次完整地提出了该委应行使的表决权、监督权、罢免权、集体股分红权等7项核心权利,以期形成现代集体企业内部治理体制。

关于政府监管:

《章程范本》明确了股份合作公司应严格履行的报批、备案和报告的重大事项以及实施程序,确保股份合作公司切实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监管,保障公司依法依规有序高效运作和稳健发展。

加强党建 股权改革 公司治理 股权改革

专辟“公司党组织”一章,详细规定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具体职责、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特别是明确了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内容,有效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动态调整集体股占比合理化

明确各公司可以在市、区政府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对集体股占比适时调增或降低,但必须始终确保集体股作为公司第一大股的地位,切实保障集体企业性质不动摇,以及集体股基本权利和集体股核心功能的发挥。

有力化解持股难历史遗留问题

明确可以减持集体股、增设募集股,可配售给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未持股人员。

加快推动股权流转有序化

明确合作股(含股权权利)拥有继承、赠与、转让和被回购、回收权。回购、回收的合作股转化为公司集体股,由公司集资委行使其完全权能。

探索创新募集股市场化

明确规定公司均应设立一定比例的募集股,以有偿配售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高层次人才;也可作为激励举措,有偿配售或奖励给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已经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其他人员。

实行股权流转闭环管理

对于集体股、合作股、募集股的合法有序流转进行严格规范,明确了实施路径、操作办法、风险管控、权益保障等各个重点环节。

《章程范本》在严格规范股份合作公司“四会”职责及运作的同时,特别明确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集体股代表的法定地位,首次完整地提出了该委应行使的表决权、监督权、罢免权、集体股分红权等7项核心权利,以期形成现代集体企业内部治理体制。

《章程范本》明确了股份合作公司应严格履行的报批、备案和报告的重大事项以及实施程序,确保股份合作公司切实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监管,保障公司依法依规有序高效运作和稳健发展。

四、问答

问:这次编制的《章程范本》有哪些组成部分?

答:首次编制的《章程范本》共12章156条,包括总则、公司党组织、股份、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与经营班子、监事会、财务与会计、变更解散与清算、附则等内容,涵盖了新《条例》要求应当载明的条款。

问:对于股份合作公司而言,运用《章程范本》的目标是什么?

答:依法依规、严格科学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促进公司改革创新发展,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员工)、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问:本次编制《章程范本》的创新点具体表现在哪些内容?

答:首次写入党组织建设,明确了党组织对改革发展领导和保障工作的重大责任;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对统筹推进公司改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重点对公司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集体股、合作股、募集股等三类股份改革,集体资产监管和产权等要素交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人格化管理,人才市场化管理等,在《章程范本》中尽可能地作了内容说明、安排部署、职责要求和机制保障。

这次编制的《章程范本》有哪些组成部分?
首次编制的《章程范本》共12章156条,包括总则、公司党组织、股份、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与经营班子、监事会、财务与会计、变更解散与清算、附则等内容,涵盖了新《条例》要求应当载明的条款。
对于股份合作公司而言,运用《章程范本》的目标是什么?
依法依规、严格科学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促进公司改革创新发展,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员工)、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本次编制《章程范本》的创新点具体表现在哪些内容?
首次写入党组织建设,明确了党组织对改革发展领导和保障工作的重大责任;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对统筹推进公司改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重点对公司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集体股、合作股、募集股等三类股份改革,集体资产监管和产权等要素交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人格化管理,人才市场化管理等,在《章程范本》中尽可能地作了内容说明、安排部署、职责要求和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