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国资委〔2020〕132号)的试用企业范围?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1-02 17: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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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于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直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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