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以所持子公司股权对外作价出资,是否需要按照32号令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2-04 11:06:22
人工智能朗读:

  国有企业以所持子公司股权作价出资属于投资行为,不需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涉及资产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