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的国有控股企业持有在香港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年内将所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对外转让,是否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11-03 1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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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规范的情形,适用36号令第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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