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管理展示中心设施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gzw.sz.gov.cn)获取采购需求,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ZW202400008
2、项目名称:深圳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管理展示中心设施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相关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相关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需求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采购人网站https://gzw.sz.gov.cn,下载采购需求;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20楼202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澄清事项: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采购需求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在采购人网站https://gzw.sz.gov.cn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任何修改,以发出的通知为准。
质疑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针对同一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自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20楼2021室
2、项目联系方式
张先生:0755-83883925
邮 箱:zxx@szgzw.gov.cn
深圳市国资委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