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国企自主创新情况全面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11-10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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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创新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创新扶持奖励力度,推动市属国企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夯实创新基础、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人才、激发创新活力,打造创新引领、质量效益一流企业,为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有力支撑,我委就全面加强市属国企自主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请各企业认真填写附件所列调查表,数据截止到2017年11月。填报内容将作为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创新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企业申报创新扶持奖励资金的重要参考,填报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漏报、误报。调查表格可在市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填写分工

  (一)《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自主创新情况调查表》(附件1)、《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通讯录》(附件7)由直管企业负责填写。直管企业填写的数据应涵括直管企业本部及下属企业相关内容。

  (二)《深圳市国资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情况调查表》(附件2)由直管企业转发下属全资或控股的国家级、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填写。

  (三)《深圳市国资系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情况调查表》(附件3)由直管企业转发下属全资或控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填写。

  (四)《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建设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4)由直管企业牵头或转发下属科研机构及纳入市国资委“十大创新载体”的科研机构填写。

  (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双创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5)由直管企业牵头或转发下属的国家级、省市级双创平台填写。

  (六)《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科研人员事迹简介》(附件6)由直管企业组织在本单位工作的院士等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享受市政府以上特殊津贴人员、获得重大科技荣誉与表彰的人才,以及企业创新发展带头人(带头人范围由直管企业审定)填写。

  三、报送要求

  上述调查表格由直管企业收齐并分类整理后统一报送,请于2017年11月20日之前,将纸质版(首页加盖直管企业公章)报送市国资委综合研究处张坚胜(投资大厦1605房),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sjian@szgzw.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自主创新情况调查表

  2.深圳市国资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情况调查

  表

  3.深圳市国资系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情况

  调查表

  4.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建设发展情况调查表

  5.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双创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调查表

  6.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科研人员事迹简介

  7.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通讯录

  深圳市国资委

  2017年11月10日

  (联系人:张坚胜,电话:83883167、159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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