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10-26 0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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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委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六)《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八)《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深圳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委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委门户网站:https://gzw.sz.gov.cn

  电话:0755-83883035

  深圳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公开类别及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
一级二级三级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每年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机构概况市国资委职能介绍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机构领导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信息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内设机构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设置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政策法规/市国资委履职起草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文件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门户网站各处室
政策解读/对上述相关法规、制度文件进行配套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步发布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各处室
规划计划发展规划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相关信息动态更新门户网站战略发展研究处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市国资委上年工作总结及本年工作计划每年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资金信息财政预决算市国资委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和经费的开支情况每年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数据发布数据快递市属国企和区属国企经营情况动态更新门户网站预算和财务监管处
数据解读市属国资国企经济运行情况动态更新门户网站预算和财务监管处
其他工作动态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业务相关的工作动态动态更新门户网站各处室
通知公告市国资委及市属企业通知公告动态更新门户网站各处室
人事信息市属企业人事任免信息动态更新门户网站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鹏城国企市属国资国企重要新闻动态更新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相关的工作动态动态更新门户网站考核分配处(安全管理处)
专题专栏法治建设工作、履行社会责任、非上市公司年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等信息动态更新门户网站各处室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每年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每年门户网站办公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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