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企业党组织:
《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国资委党委
2018年12月17日
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深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努力把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市属国资国企的重要力量。
2.目标要求。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国有企业的“根”和“魂”,着眼完善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规范基本制度、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保障,着力依据党章党规抓落实、下沉两级抓落实、盯住支部抓落实、分类分级抓落实、压实责任抓落实,促进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全面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党建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着力查弱项、补短板、打基础,重点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全面上线“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基层党建基本规范。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落实、促提升、见实效,重点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体制机制,强化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巩固提升国有企业党建标准化建设。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培育系列国企党建“深圳样本”。通过3年工作,推动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企业党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3.增强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国资委党委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认真落实党委会、支部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抵制码头文化、圈子文化的侵蚀,做到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勇于在重大任务和困难考验面前挺身而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教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基层党员全员轮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龙头作用,每季度至少开展1个专题集中学习。丰富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典型宣讲、宣传栏、新媒体等途径,满足基层党员群众学习教育的需求。组织市属国企中层干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培训。市国资委党委、市直属企业党委,每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分领域、分层次举办培训班,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帮助党员干部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
5.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每季度印发“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全面推广“主题党日”做法,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党委、支部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查找问题、揭露矛盾、总结经验教训。对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按照要求解决问题的,上级党委应当责成重新召开。
6.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2次,其中至少讲1次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解剖麻雀,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7.发挥各类学习教育载体的作用。用好用活市国资委党校、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和“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平台阵地资源,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家喻户晓、落地生根。拓展丰富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优质丰富创新案例资源和全国红色教育资源的作用,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
三、加强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8.对党章规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任务作用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等党内法规和制度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实施。坚持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坚持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群体,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推进各项改革和创新,切实纠正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地位作用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9.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从制度上巩固党组织领导地位。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党建进公司章程工作,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所有市属独立法人和实体经营企业全部完成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清单的建立,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将党组织前置研究、“先党内、后提交”等要求制度化。2019年起深化推进市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模式,重点通过两个“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从组织上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抓好区域性(深圳)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四个同步、四个对接”。2018年底,结合党建考核对“四个同步、四个对接”工作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抓好整改。
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0.坚持国企党建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国有园区、物业、楼宇等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功能,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按照全市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模式的部署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主动融入属地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党组织落实辖区党建工作任务,实现共驻共建、互联互动。
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加强作风建设。以《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全面执行,推动企业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落实。持续推进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赴挂点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有序开展对市属国有二级企业督察工作,惩治企业管理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企业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督促抓好整改,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庸懒无为等问题。充分运用市纪委监委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系统各级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全覆盖,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2.加强纪律教育。突出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着力抓好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着力在各类培训中将纪律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其中,着力加大对企业新任纪委书记和新到位纪检委员、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将当前反腐态势和规矩意识传导到基层企业,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树立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13.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继续加大反腐高压态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大执纪审查、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重要事项研究力度,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企业纪委工作指引及国企监督执纪、案件审理、督察手册等规范性文件、流程和表格,为企业纪委聚焦主业开展工作提供“工具书”,提升企业监督执纪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市属国企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2019年采购交易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引导市属国企大宗采购、资金运作与融通、资源开发等资金资产资源要素进入平台阳光交易。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监督责任虚化缺位相关问题的具体措施,重点落实二、三级企业纪检监察有机构、有编制、有职权、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抓好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对营利活动、金融活动、亲属从业等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之上筑起全覆盖“廉洁堤坝”。
六、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工作
14.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国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19年制定下发《深圳市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对法人企业和实体经营企业党支部、企业内设党支部、异地和境外党支部等分类指导水平。着力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培训,2019年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全系统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员轮训,分层分级组织各企业所属党员全员轮训,教育引导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按《条例》规定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党支部更好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承担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的重点任务。
15.优化党的基层组织设置。2018年底前对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查,对设置不合理的进行合并、拆分或改设,对市国资委党委系统集体企业、“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股权退出后无产权和参股企业党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理顺、加以规范,2019年底前实现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100%。动态调整市属企业“应建未建”党组织台账,推动落实,逐一销账,确保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覆盖100%,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100%。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党委换届严格按照规定每五年一次,党总支、党支部换届每三年统一集中进行。党组织任期届满,上级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着力解决影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突出问题,实现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100%。
16.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 2018年底前对全系统经营管理混乱、党建工作开展不经常、党组织无地位、党员无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摸排汇总,精准定位整顿名单。2019年初,各直属企业党组织制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计划,明确时间、任务、责任人,加大整顿力度。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数量不设上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督导落实。建立企业领导挂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挂点联系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并建立健全抓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复。
17.开展达标创优评定工作。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深入落实党建“十三五”规划,深化开展责任党建、规范党建、质量党建、活力党建“四项工程”。探索按层级、按功能划分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开展支部提质晋级行动,重点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情况细化标准,每年逐级进行考核,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支部,对优秀支部进行通报表扬,对合格支部进行优化提升,对不合格支部实施整顿。力争2019年底基层党组织评定合格超过70%,2020年底基层党组织评定合格100%。
七、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18.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生产经营、热爱党的工作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着力培养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努力把非党员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人才培养成党组织书记。
19.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建立党支部书记年度轮训和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轮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新入职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重点突出党支部工作“应知、应会、应做”内容,每年结合培训组织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应知、应会、应做”知识测评。
20.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贯彻执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开展达标创优评定工作,由上级党委(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对基本称职的进行谈话提醒,对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21.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优先培养选拔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国有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进一步畅通其职业发展通道。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八、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2.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三会一课”为基本载体,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组织生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库和精品党课库,用典型引领教学,掌握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本领,增强培训实效。
23.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推进基层党建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公益类企业着眼以保障城市运行、服务社会民生、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功能类企业着眼以完成重大经济发展专项任务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商业类企业着眼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党建活动载体。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窗口单位和一线党员在岗佩徽挂牌,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对其他党员,探索设岗组队定责,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党员找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途径。坚持教育为先、个案处理的原则,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2019年,探索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具体办法,明确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组织关系归属原则。
24.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每年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普查行动,严肃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底前完成2014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保质保量完成发展党员指标任务,年度发展党员计划100%完成。进一步优化发展党员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发展指标向企业高层次人才、生产一线技术能手和优秀青年员工倾斜。
25.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重视落实党员积极建议、解决党员合理诉求。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落实基层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制度,实行党组织经费党内民主管理。做好党员的谈心谈话、表扬奖励、定期慰问、及时救助、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工作,及时救助身患重病、家庭重灾、生活困难的党员,每年“七一”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
九、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26.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2018年底前对市属国有企业落实“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由一个部门抓,分属两个部门的要由一个领导管”的要求情况进行全面摸查,推动设党委的企业设立党群工作部门。按照企业职工总数1—2%的比例,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推动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群工作部门,党总支建制的集团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群工作部门,统筹考虑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不设党群工作部门的党总支、党支部建制企业,应在综合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探索在企业党群工作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门专设党务秘书岗,负责党组织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务文档管理等综合文秘工作。2019年组织全系统党务秘书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企业内设部门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承担指派的党务工作任务。
27.加大对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力度。落实广东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督促国有企业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安排党组织工作经费,确保党组织有经费开展活动。党建工作经费包含专项用于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和开展党员活动等所需费用,专项用于党支部的费用原则上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安排,独立核算单位负责本级费用预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由上级党组织所在企业负责落实。
28.完善企业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持续推广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窗口单位、大型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功能设置,提升建设水平,促进党建活动、为民服务等功能集聚集成,为党员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动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物业公司党组织与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阵地共用、资源共享。
29.全面推广“深圳智慧党建”。2018年底前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全面上线“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完善数据采集和功能模块。2019年起实现党员在线组织学习、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接转组织关系等功能,对国资委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全覆盖管理,在党组织与群众、资源供给与资源需求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做到服务精准高效、诉求及时回应、问题快速处理。
十、加强组织领导
30.各级党组织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定期进行基层党建形势分析,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市国资委党委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体规划、目标任务,负责全面指导、检查督办。市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抓好统筹、组织实施,并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党组织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统筹协调和示范带头作用,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研究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31.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市国资委党委将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作为考核重点,每年年初与各直属企业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年底组织直属企业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各直属企业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所属企业党组织考核评价细则,强化考核刚性指标,实现各层级企业抓党建工作全覆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薪酬待遇挂钩,对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通过提醒、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32.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每年制定下发《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建立定期督促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机制,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部署会、每年开展1次全面检查、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党建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促进责任联动、党建联抓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019年起市国资委党委下沉两级,抓好一、二级企业党建督导;市属企业相应下沉两级抓督导,确保督导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下沉三级抓督导,实现国资委党委层面督导全覆盖。积极鼓励各企业探索创新,精准对接企业发展所需、党员职工所盼,从生产经营实际出发,有序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