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努力在市属国资国企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体制机制,根据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宪法“大学习、大宣传、重实施”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办字〔2018〕3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的核心任务,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深刻领会修改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三)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深刻领会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和精神,更好发挥依法治企在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重点对象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计划,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尊崇宪法、信仰宪法。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学法重点对象范围,组织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主动谋划、自行邀请宪法法律领域知名学者、实务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确保学深悟透、真学真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二)健全学法机制,引导宪法法律教育下基层、接地气。按照分类教育、各有侧重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和职工类型,编纂或派发符合职工特点和需求的宪法法律学习读本,并通过专题授课、党支部学习会、互动讨论等方式集中加强学习。扎实推进来深建设者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和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学法考核制度,采取知识竞赛、网络考试、主题辩论等多种形式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考核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内在自觉和行动自律。
(三)强化责任担当,共同营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浓厚氛围。树立助推城市法治进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地铁、公交、机场、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接触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集中办好年度“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根据普法宣传活动主题的不同需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公交车身、移动电视、地铁灯箱、户外电子屏、广告立柱等公共载体,多渠道发布法治公益广告,强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潜移默化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素养。
(四)加快合规建设,努力打造企业依法治理标杆。进一步健全依法治企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考核评价监督机制,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法律管理水平,确保法律审核全覆盖,有效防控内外部法律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夯实法治国企建设的组织基础。把合规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总体布局予以统筹谋划、一体实施,积极参与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企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展现市属国资国企践行法治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直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企业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选强配齐普法人才队伍,抓细抓实各项任务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创新方式,扩大影响。各直管企业要加强学习形式和宣传手段的创新,注重整合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两种资源”,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力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导向正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号召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总结,积极反馈。各直管企业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重视图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阶段性成果、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上报市国资委,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良好宣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