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范围
我市27户直管企业全部纳入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范围,包括12户国有独资企业和15户国有控股企业。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中市国资委股权比例为22%—60%不等,其中7户为上市公司,3户为中外合资企业。
(二)上缴比例
纳入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直管企业的上缴比例分为四类:投控公司等17户商业类直管企业不低于30%,特建发集团等7户功能类直管企业不低于15%,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等3户公益类直管企业不低于5%,亏损企业不分配利润。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
(三)总体情况
预计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收入77.3亿元,2019年结转收入5.4亿元,总收入合计82.7亿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9%。2020年预算安排本年支出82.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3亿元。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零万元。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在市属国有资本股权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扣除法定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后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分配基础,预计2020年可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收入77.3亿元,加上结转收入5.4亿元,总收入合计82.7亿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2020年预算安排支出82.7亿元,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4亿元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亿元。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4亿元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66亿元。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1.8亿元。
(1)安排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0.3亿元。
(2)安排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20.5亿元。
(3)安排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5.36亿元。
(4)安排支持科技进步支出5.6亿元。
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3亿元。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
(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3亿元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提高国有资本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至2020年提高到30%的要求。2020年安排27.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实际调入比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