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8、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