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社区鸿昌三巷1号厂房一楼101-107间房及附属平房公开招租
信息来源: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18 18:54:54
人工智能朗读:

项目编号

JC002500068

项目名称

凤凰社区鸿昌三巷1号厂房一楼101-107间房及附属平房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兰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5年3月6日

截止日期

2025年3月19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鸿昌三巷1号

出租资产面积

101-107间房:869.5㎡,附属平房:120.03㎡(本次招租面积以此面积为准)

招租底价

101-107间房屋:人民币33元/㎡/月,

附属平房:人民币15元/㎡/月

租金的递增

物业管理费

空调费

其他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

分六次收取,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计交期,每期第一个月的5日前交清当期租金。

出租期限

1年6个月

免租期

1个月

经营业态限定

101-107间房仅限用作生产厂房及办公,附属平房仅限用作仓储

出租资产用途

厂房

出租资产现状

未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不允许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租赁保证金

首年3个月的租金金额

水电保证金

人民币7000元

履约条件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注意事项

除合同约定101-107间房仅限用作生产厂房及办公,附属平房仅限用作仓储使用外,其它不可经营。

竞价人资格

要求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1、竞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价人需提供相关租赁方案。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 提供租赁方案,由招租人审核。(加盖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招租方式

电子竞价(逐轮竞价)  

竞价人

获取文件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文件方式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rent.szexgrp.com/注册(如已完成注册请忽略)

二、获取文件

方法一: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530441315、舒龙18165729017;

邮箱:280673244@qq.com

方法二:登录https://rent.szexgrp.com/搜索对应项目进行登记,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资格审查

须知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网址: https://rent.szexgrp.com/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及资格条件内容

竞价有效期

120天

竞价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

人民币43040元

注意事项

1、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阳光租赁平台”/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付款账户和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竞价保证金未交、竞价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竞价保证金将返还至竞价人账号。

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竞价的条件

1、 获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1元的整数倍,首轮报价必须高于招租底价。

交易机构

及招租人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网址

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szexgrp.com

现场踏勘招租人联系方式

18098918870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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