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花园3栋商业1层12号招租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8-18 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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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4134

项目名称

乐府花园3栋商业1层12号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东木墩片区双明大道南侧乐府花园

面积/数量

49.16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3.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名称须与上报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5.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6.承租方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7.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

8.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9.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0.承租场地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1.其他条款按租赁合同要求。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须无以下不良信用或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无“行政处罚信息”。

3.提交承租物业用作经营我司规定范围的承诺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提交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报告)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7.提交承租物业用作经营符合出租方规定范围的承诺书;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以下材料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核原件);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报告)

4.提交承租物业用作经营符合出租方规定范围的承诺书;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8,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王小姐;陈先生

联系方式

0755-83690522;0755-83690822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特区建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栋A座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小姐,联系方式:19925447930。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须自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与实际使用用途相符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

4.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5.进场装修前承租方必须要提交项目方案,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6.装修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物业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之前缴纳当月租金。

9.租赁押金:相当于合同期内首月度租金的两倍。

10.物管费6.7元/㎡/月,按租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调整收费标准的,随其调整)。

11.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带租约进行转让出售。承租方知悉并同意房屋租赁权利与义务随之转移,并配合出租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监督电话

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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