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踏勘联系人:唐经理,联系方式:15914007817。 2.本物业产权人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统一委托其属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置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租赁经营,但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开具租金发票均是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物业为深圳高新园区内研发办公用房,承租户及其关联方使用本物业时,须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以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租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厂房相关的管理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承租方企业的入园资格;由于承租方不具备政府相关规定的入园资格而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且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费用不予返还。 4.出租期限:3年(为避免拖欠租金或其他严重违约情况的发生,采用1+2的方式,即第一年合同履行良好,自动续期两年)。 5.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水电费按照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园区《用户手册》相关标准执行。承租方需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 6.其他条款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意向方报名时可查阅、摘抄(不得复印、拍照)《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房屋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文本》) 7.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未与标的物业产权人或标的物业产权人的上级控股企业存在诉讼或纠纷。(提供承诺书,最终由出租方核实) 8.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记录,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 9.实际计租日期按《物业移交单》约定为准。(详见《物业移交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