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9-19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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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出具《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反映了市国资委在资产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内控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问题。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已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立行立改问题

  审计期间,针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市国资委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加强与审计组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即完成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清理部分往来款,公开课题、会议、培训信息等工作。

  (二)强化整改意识,压紧压实责任

  市国资委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问题进行了详细核查、逐一剖析,制定全面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并经委党委会审议通过,各处室迅速行动,确保整改方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细整改

  市国资委在整改过程中认真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核查是否存在同类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专人管理、建立台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全面提升市国资委内部控制水平。

  二、审计整改的具体举措

  (一)未将代持代管资产登记入账进行管理

  审计期间已立行立改,市国资委将相应资产登记入账管理。

  (二)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市国资委非税收入均由相关企业按规定直接上缴国库。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即组织对部门预算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另一方面组织填报非税收入计划,并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交流,按市财政局意见通过智慧财政系统进行预算管理。

  (三)预算执行方面

  针对存在部分预算未执行、预算执行缺乏均衡性、合理性、未按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等问题,市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就“严肃财经纪律落实部门预算审计整改要求”进行了专门部署,会议要求各处室积极贯彻落实整改要求,落实经费支出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严格预算执行;印发关于加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预算、采购管理;设置了采购管理员,统筹管理委机关日常采购工作。

  (四)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针对部分自行招标采购不合规、采购验收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国资委印发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举办内控专题培训,确保各处室规范落实各项规定;设置了采购管理员,统筹管理委机关日常采购工作,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印发合同管理办法,确保合同规范管理等。

  (五)内控管理方面

  针对未按规定与服务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培训费报销凭证不全、个别会议费支出超标准问题,市国资委先后与服务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对服务事项进行了约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财务人员严格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印发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形成制度约束;举办内控专题培训,确保各处室规范落实报销规定等。

  (六)财务管理方面

  针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未按规定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内容等问题,市国资委在审计期间已清理部分往来款,并在审计结束后持续落实整改,基本完成往来款清理工作;印发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余额和培训管理;按规定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填报培训计划内容等。

  (七)内控管理制度建立方面

  针对部分内控管理制度未建立的问题,市国资委印发了采购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办法、福利费管理办法、加班误餐费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

  (八)信息公开方面

  针对未按规定公示课题、会议、培训开展情况,市国资委在审计期间已立行立改完成公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市国资委在内控制度中对信息公开公示做了明确规定。

  市国资委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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