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哪些事项?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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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与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一)招标代理范围、权限、期限;

  (二)项目负责人;

  (三)代理费用收取对象、方式及标准;

  (四)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渠道和方式;

  (五)协助办理异议、协助处理投诉等要求;

  (六)招标投标资料保存、移交等要求;

  (七)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八)合同解除及终止情形;

  (九)代理机构、招标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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